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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这样讨债不可取!天长这仨人因非法拘禁殴打债主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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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0 10:2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本帖最后由 栗栗栗栗子球 于 2020-12-10 10:25 编辑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为了讨债采取违法方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天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3年左右,被害人应某欠董某酒款3万余元。2016年,因迟迟未要到酒款,董某、张某二人强行将应某带至该市某宾馆内逼债,期间双方发生口角,张某打应某一耳光。次日上午,二人包车将应某从宾馆带到应某朋友处借得现金,后在应某及其子向董某付款1.3万余元后,应某离开宾馆。此次应某被非法拘禁约22小时。2017年12月,董某安排李某驾车至应某老家,将应某带至该市某宾馆内看守逼债。直至警察出警,应某才得以离开宾馆。此次应某被非法拘禁约39小时。2020年6月,被告人董某、张某、李某先后被当地公安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董某分别伙同被告人张某、李某两次非法拘禁他人,其中一起有殴打情节,三被告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据此,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经审委会讨论决定,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
       合法债务受法律保护,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务纠纷时,要采用调解、诉讼等合法手段依法索债,切不可意气用事,让债务冲昏头脑,以雇佣讨债团伙、私自扣留、拘禁他人等暴力或其他过激行为向债务人施压催款,从而触犯刑律,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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