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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天长法院依法对两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张某学、张某忠司法拘留15日。
2008年,张某学以在该市石梁镇搞新农村开发需要资金为由,向徐某借款10万元,张某学夫妇出具了借条,约定月息1.5%。徐某多年来催要无果,将张某学夫妇诉至法院,得到判决支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四查”,发现张某学老婆银行账户有存款3万多元,冻结、扣划。再查,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当天,执行法官依法传唤张某学谈话,鉴于其无还款诚意,将其送拘。
冯某与张某忠系朋友关系。2017年,张某忠以买房为由向冯某借款10万元,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年息1分,期限1年。2019年,张某忠还款5.59万元,剩余本息一直找借口拖延。冯某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的分期还款协议,但张某忠却一直未按协议履行。执行中,张某忠拒接电话、拒不还款,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黑榜”并限高。当天,执行法官接到举报,将张某忠拘传,多次劝说无果,依法将其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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