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业务的通告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范围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以下简称新国标),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的电动自行车。 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所需资料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所有人身份证;2、购车发票;3、具有国家CCC认证的合格证。 三、集中登记上牌时间、地点 从通告发布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办理地点:天长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一楼西侧大厅。 四、电动自行车号牌费用 集中上牌期间,电动自行车号牌费用由政府补贴,所需费用由公安局交管大队2021年度部门预算内调剂支付。集中上牌期结束后,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广大群众购买符合新国标的两轮电动自行车,不要购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2、经销商要依法经营,不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3、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4、鼓励电动自行车车主购买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保险、盗抢险并安装智能管理终端设备。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登记服务,是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要积极参与,天长公安交警将适时组织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为打造智慧交通,创建平安天长而努力! 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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