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晨刊讯 日前,本刊刊登了《怪!啤酒未开盖竟能“水上漂”》,报道了滁城刘先生家一罐未开盖的啤酒竟然成空罐。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该啤酒厂家已上门处理,并赔偿刘先生5箱罐装啤酒。
这罐“水上漂”啤酒是刘先生所在单位所发年货中的一样。当刘先生拿出这罐啤酒时发现,包装没有任何破损,而罐中的啤酒已经“人间蒸发”。厂家在得知这一信息后,立即与刘先生联系,并派人上门处理。由于啤酒未喝,也没有对刘先生身体造成伤害,厂家主动赔偿给刘先生5箱罐装啤酒,以示歉意。
看到这样报道,我们不仅要想,为什么同样的是商家?为什么区别这么大?!同样的生产企业,为什么把你的客户性命当成儿戏?把过期的瓶子拿来害人,啤酒有漂浮物!祸害天长的人民!而至相关的规章条文不顾?是利益还是庇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