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三年,终于拿到部分赔偿款了,感谢法官始终坚持。”近日,80多岁的老张激动地对天长法院执行法官说道。 案情回顾 2018年10月,家住江苏省仪征市大仪镇香沟社区的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过境天长市S312省道行驶,与行人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左眼盲目5级构成八级伤残,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构成十级伤残,失去劳动能力。事故发生后,李某除垫付了2.5万元医药费外,无钱再支付其他费用。2019年8月,张某向天长法院提起诉讼,获法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李某未主动履行。2020年6月,张某委托其父亲老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送达法律文书,敦促其主动履行,李某却表示无力赔偿。执行法官查询李某财产,李某名下除一辆老旧汽车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于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名下的汽车评估、拍卖,得款1700元,用于支付张某医药费用。之后,再找李某,人在外地打工,更换了手机号码,导致执行停摆。执行法官看到老张花光了积蓄给儿子看病,家庭陷入困境,对该案始终关注。2020年10月,执行法官经多方打听,找到了李某电话号码,在多次电话联系下,李某终于露面,本以为主动前来赔钱,等来的却是无钱赔偿。该院依法对李某司法拘留。 解除司法拘留后,李某再次“远走高飞”,到外地打工,执行法官多次到李某原居住地寻找线索,当地村委会干部也积极配合,找来李某亲戚,委托其做李某思想工作。经过亲戚电话劝说,李某认识到拘留后不是“万事大吉”,拒不履行有可能面临坐牢,便主动赶回村里,表示愿意偿还。现场与老张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分期给付协议,李某三天内给付12万元,余款13万元年底付清。三天时间未到,李某如数打款给老张,于是出现开头一幕。至此,该起交通事故纠纷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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