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真心感谢您给了我们这家小微企业一个‘喘息’的机会!让我们顺利脱困!”11月16日,被执行人董某全额偿还6万元欠款后,再次致电执行法官,就天长法院善意文明执行行为表示感谢!
原来,自2016年起,天长某纸品有限公司(下称纸品公司)因生产需要陆续从天长万福有限公司(下称万福公司)处采购纸板,累计欠款72万余元。
陆续偿还44万余元后,纸品公司以“受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困难”、“各项开销太大”等为由,拖欠余款。万福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只得将其诉至法院。双方达成还款调解协议,但纸品公司在偿还22万元货款后,余款6万元再次没了下文。万福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纸品公司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11月12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纸品公司,告知公司法人董某,若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将依法冻结其公司银行账户。
想到一旦账户被冻,资金便无法往来,企业更无法“生存”,董某连忙表示十分理解法官执行工作,亦十分认可这笔欠款,更明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道理,但眼下企业的确遇到困难,剩余款项一时无法拿出,待近期一笔货款回笼后,将第一时间还款。考虑若此时采取强制措施,对纸品公司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放水养鱼”政策,为后期纸品公司全额还款、顺利脱困争取了时间。
11月16日,货款回笼后,董某立即将6万元欠款汇到天长法院执行专户中,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点击展开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