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残疾学生教育权益,增强其平等参与各项社会活动的能力,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中学和中专、中技学校的残疾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残疾学生为本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二、资助标准 (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期1000元; (二)初中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期500元。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或监护人)填写的《滁州市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中学生资助审批表》(见附表一); (二)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四)申请人的低保证或县级民政部门以上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函件; (五)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在读证明函件。 (六)学生本人或家长银行存折的帐号、户名、开户行。 (七)学生近期一寸彩照3张。 四、申报时间 每学期开学后第二个月的16日前。 五、 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残疾中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市残联提出申请,填写《滁州市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中学生资助审批表》,提交申请材料。 (二)市残联、教育局、财政局共同负责审核,审核合格后,统一填写《滁州市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中学生资助花名册》(见附表二)后上报市残联。 (三)联系电话/传真:0550—7770101(传真),7770126 网址:http://www.ahtccl.org.cn/main/ 天长市教育局 天长市财政局 天长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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