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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村民成为我市秋季秸秆禁烧被拘第一人
10月17日下午,市公安局依法决定,给予村民张某行政拘留的处罚,这个江苏人因此成为今年秋季我市“秸秆禁烧”被拘留的第一人。
10月16日20时许,铜城镇苏桥村“秸秆禁烧”巡查人员发现田埂上有起火点,立即赶到现场,当场抓住一名中年男子,并拨打了110。
经市公安局铜城派出所民警调查,起火点被烧的稻草是苏桥村两位李姓村民家的,损失大约100余元,可是,点火焚烧稻草的却是一名江苏人!
原来,今年44岁的张某家住江苏省盱眙县黄花塘镇某村,曾因盗窃和酒后驾车,两次被盱眙县公安局拘留。10月16日晚上,张某来到邻近的铜城镇苏桥村一家小商店买香烟后,看见田埂上有两个小草堆,为了寻求刺激,便掏出打火机,点燃了草堆,没想到,就在张某准备逃离现场时,被该村“秸秆禁烧”巡视人员当场抓获。
10月17日下午,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相关规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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