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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新闻] 轻信他人做担保 替人贷款自己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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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文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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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5-4-14 11: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
      贷款到手后又转手借给别人,当银行找到自己要钱时,却以借款不是自己所用为由拒绝还款。滁州中院近日驳回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件,赵某将偿还银行借款本息106459.8元及逾期利息。
      赵某与王某在生意上合作多年。2013年5月,王某由于资金周转急需10万元,但因其不符合借款申请条件,希望赵某能代为出面向银行借钱。碍于情面,赵某答应了王某的求助。拿到钱后,赵某转手将钱交给王某。2014年7月,贷款到期,银行向赵某提起诉讼。直到法院的传票送到赵某手中,赵某才知道这笔10万元的贷款王某一直没有归还。庭审中,赵某称,在该银行借的10万元贷款实际是王某所用,他本人只是签了个名字,只属于名义上的借款人,银行不应该起诉他,而应起诉王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并有效,王某并非借款合同当事人,赵某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的义务。

4#
发表于 2015-4-14 15:24 | 只看该作者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
:dizzy::dizzy:我一头疼中。。。

点评

为什么你头痛?  发表于 2015-4-14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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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4-14 18: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属地: 安徽省
担保还是要慎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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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4-15 09:35 | 只看该作者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
羽众不同 为什么你头痛?

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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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4-15 09:45 | 只看该作者 IP属地: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
借钱需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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