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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灰女
遇到过偷钱的、“偷人”的、偷东西的,头一回听说连草灰也有人偷!4月24日中午,市公安局永丰派出所所长薛保宗讲述了这起小案件,说的就是一个农妇因为偷了草炭灰被拘留的事儿。对事不对人,旨在给那些贪小便宜的人提个醒,不要干这样既违法又丢人现眼的事情了。
永丰镇境内有一个面积数千亩的农业生态园,近年来,一些贪小便宜的人也瞄上了园区里的果蔬等值钱的东西,趁人不备、顺手牵羊的事情时有发生。为了保障这个现代农业园的财产安全,在市公安局永丰派出所的指导下,园区安装了电子监控设施,派出所还加大了对园区的巡逻力度,警企联手,严防被盗案件的发生。
前不久的一天晚上,电子监控中发现园区内一名骑电瓶车的女子形迹可疑后,永丰派出所副所长董平、民警胡小龙及辅警郑儒兵、邹超快速上前,将那名妇女连人带车当场拦下。面对突然出现的警察,那名妇女顿时神情慌张,说话吱吱呜呜。民警随即搜查了她所骑的电瓶车,发现车上装着农业园里的草炭灰,当即将那名妇女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原来,前不久,园区从东北运来一批草炭灰,目的是改良一下土壤的酸碱度,使现代农业园里种植的果蔬生长得更旺盛、产品的品质更优秀。住在园区附近的妇女邓某(化名)了解情况后,趁着夜色,骑着电瓶车,溜进了园区,一下子偷了18袋草炭灰,打算运回家,撒在自家的承包地里,也来改良一下土壤,好让庄家生长得更好。没想到,途中撞见了夜间巡逻的派出所民警,结果,“瓜田李下”的邓某露出了破绽,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4月24日中午,永丰派出所所长薛保宗介绍说,经相关部门鉴定,邓某偷窃的18袋草炭灰价值900元人民币。目前,那18袋草炭灰已经归还给农业园,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盗窃行为人邓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在被送往滁州市拘留所执行拘留的途中,泪水涟涟的邓某对自己违法、丢丑的行为捶胸顿足、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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