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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和少爷玩枪玩进了拘留所
因为玩枪,一位不到20岁的小老板和一个同龄的“少爷”一道“玩”进了拘留所!11月6日上午,市公安局炳辉派出所副所长沈信国介绍了这起涉枪案件的相关信息。
今年19岁的小晋家住滁州某镇农村,2013年7月份,中专毕业后,来到天长市区创业,在公路边开办了一家小公司,做起了小老板。
今年6月份的一天上午,小晋在玩手机QQ时,屏幕上突然跳出一个推销枪支的网页,出于好奇心,小晋立即浏览了那个网页,看到一款标价588元的黑色的气手枪很漂亮,小晋当即拨打了那个联系号码,打算买一支枪玩玩。当天下午,小晋通过淘宝网,支付了588元,订购了那款气手枪。几天后,小晋接到了快递公司的电话,说他的快递到了,小晋立即撂下手头的活,开车赶到了快递公司,取回了包裹,回到公司后,随手关上门,急切地打开一看,除了一支漂亮的黑色气手枪之外,还有钢珠子弹100多颗、弹夹一个、专用气体一罐。小晋一肚子明知,在我国,购买、携带、私藏枪支弹药都是法律不允许的行为,因此,他不敢把枪拿出来玩了,就将那支气手枪藏在了轿车的后备箱里。
过了头二十天,小晋带着那支气手枪,悄悄地来到了一个老村庄,试了好几枪,发现这支枪的性能还行,但是,他的枪法不准,连一只鸟也没打到!
小晋有个好朋友叫小庞,在我市的一家会所里当服务生。在圈内,习惯称女服务员为“小姐”,喊服务生为“少爷”。8月中旬的一天,“少爷”小庞来到小晋的公司里玩,小晋炫耀地说:“我在网上买了一把手枪,藏在了轿车的后备箱里,不敢拿出来玩,而且,我感到,老把枪放在后备箱里,不安全,你帮我保管一下,嗯?”。
男孩子好像都喜欢玩枪啊,小晋、小庞都不例外。一听小晋这话,小庞立刻来了精神,当场点头答应了。随后,小庞将气手枪和钢珠子弹、专用气罐藏在了自己的行李箱里,拎着箱子,乘坐公交车,回到了单位的集体宿舍,把行李箱放在了宿舍里。
俗话说:“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小晋在网上买枪的线索终于被警方发现了,市公安局立即责成炳辉派出所展开调查,民警顺线追踪,很快就从小庞的行李箱中搜出了那支气手枪、一个弹夹、110颗钢珠子弹和一个专用气罐。经过专业机构的鉴定,这个枪型物品击发性能正常,属于气枪。
11月6日上午,办理此案的炳辉派出所民警介绍说,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携带两支以上的气枪,或者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携带可以发射火药的枪支的,那就涉嫌刑事犯罪了,是要坐牢的。
本案中,小晋和小庞分别购买、携带、私藏了一支气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第1项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第2项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1月5日下午,小晋因为非法购买和携带枪支,被市公安局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200元;小庞虽然没有购买枪支,但是,他不仅帮助小晋非法携带、藏匿了枪支,还携带枪支乘坐了公交车,因此,他同时被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此外,小晋所购买的枪支、子弹及气体罐被警方依法收缴;对于网上贩卖枪支的上线,警方正在进一步追查、深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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