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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老婆惹来全市第一张“告诫书”
4月6日晚上,接过警方出具的第一张“制止家庭暴力告诫书”后,铜城镇村民郑某点头哈腰地说:“从今往后,我再也不敢打老婆了。要不然,你们警察也不会放过我的!”。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故事还得从头说起。
4月6日21时21分,市公安局铜城派出所接到110的指令:铜城镇某村妇女张某遭到了丈夫的殴打,请求警察给她做主。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安慰了嘤嘤哭泣的张某。
经了解,郑某、张某结婚多年,两个孩子已经十多岁了。这些年来,日子越来越好过了,三十出头的妻子张某十分爱美,善于保养,肤色水嫩,身材依旧,风韵丝毫不减当年,再加上待人热情大方,赢得了许多人的好感,其中包括一些男士。疑神疑鬼的丈夫郑某总是感觉到酸溜溜的,不放心漂亮的妻子,怀疑她红杏出墙了。为此,夫妻两三天一小吵,十天一大吵,弄得感情越来越冷淡。
有一次,被丈夫误解后,委屈不已的张某一气之下,跑到了姐姐家,说什么也不肯回家了。
事情闹到了老丈人那儿,老丈人、老丈母娘当然站在了张某的一边,支持女儿,离婚算了!
后来,经过亲戚朋友的好说歹说,张某最终同意回家了。没想到,丈夫郑某老毛病没改,还在怀疑妻子给他戴了绿帽子。4月6日晚上,两口子再次发生了争吵,继而扭打在一起,恼羞成怒的郑某仗着人高马大,挥拳就打。忍无可忍的妻子一手捂着脸,一手掏出手机,拨打了110,哭着请求警察哥哥快点来,千万要给她做主啊!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但是,执法既要考虑到人性化,也要讲究执法必严。在弄清这场闹剧的来龙去脉后,民警发现夫妻俩还是有感情的,只是因为吃醋、因为误会,两口子闹了点矛盾,导致郑某粗野地实施了家庭暴力,于是,依法对郑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且明确地告诉郑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经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个法律明文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轻微,依法不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家庭暴力情节严重的,给予治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实施打老婆这样的家庭暴力,可能要面临着行政拘留和判刑坐牢的严厉处罚。
考虑到妻子张某的身体并无大碍,加上丈夫郑某听了民警的法律宣传和批评教育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知道了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主动向妻子道了歉,赌咒发誓地说今后再也不敢打老婆了。
张某也看在警察的面子上,考虑到两个孩子,同意再给丈夫最后一次的改过自新的机会,原谅了郑某。于是,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16条的规定,对加害人郑某给予批评教育,并当场出具了“制止家庭暴力告诫书”,依法纠正郑某的不法行为,严禁他对家庭成员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4月7日下午,参与处理此案的铜城派出所民警介绍说,据了解,警方依法给郑某出具“制止家庭暴力告诫书”,在我们天长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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