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摸女孩屁股摸进了拘留所!
“不就是摸了两下子小女孩的屁股嘛!难道能摸出纰漏来了?”5月14日下午,面对这样的法盲,市公安局天长派出所民警毫不客气地给那个无耻的家伙戴上了铮亮的手铐!
5月14日16时30分,10岁的小女孩小雨和几个女同学逛商店时,一个年轻的男子凑了上去,故意伸手摸了一下小雨的屁股。小雨狠狠地瞪了那个男青年一眼。男青年扭头就离开了现场。
一会儿,那个男青年居然再次凑了过来,又伸出“咸猪手”,在小雨的屁股上摸了一下。这一回,小雨更急了,当场骂道:“流氓、臭流氓!”。
哪晓得,男青年不仅不承认错误,还凶相毕露地说:“再骂,我就砍死你!”。
小雨吓得不敢吱声了,拉着几个同学,逃离了现场,并给妈妈打了个电话。妈妈一听,气愤地赶到了现场,在小雨和几个同学的指认下,从人群中找到了那个若无其事的男青年,责问他干嘛耍流氓?并要求他当面承认错误,向小雨赔礼道歉。没想到,恬不知耻的男青年居然振振有词地说:“我又没强奸她,有什么大不了的!”。
小雨的妈妈气得浑身发抖,随即掏出手机,拨打了110,请求警察过来收拾他!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虞志祥带领民警周鹏程和冀春伟火速赶到了现场,拨开围观的人群,看见小雨和她的妈妈情绪十分激动。因为涉及个人隐私,民警当即决定,将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
在派出所,那个男青年依然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轻描淡写地说:“不就是摸了两下小女孩的屁股嘛!难道能摸出纰漏来了?”一听这话,民警当场给他戴上了手铐。
经审查,违法嫌疑人名叫叶某,今年21岁,江苏省盱眙县人,当天,独自一人来天长玩的。当民警问他为什么要这摸小女孩的屁股时,叶某说,看见那个小女孩长的很漂亮,就忍不住上去摸了她的屁股。没想到,这个小丫头那么凶,她的妈妈和你们天长的警察更厉害!
5月17日上午,办理此案的天长派出所民警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月15日凌晨3时,市公安局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叶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随后,叶某被关进了拘留所。
|
|